普宁一对母子祭祖引发山火被刑拘 ,过火面积达151.2亩】广东普宁市公安局4月3日通报: 4月1日17时许,普宁市高埔镇梅星村荷树角村一山地发生山火,过火面积151.2亩。经查,该山火系郑某康(男,22岁)及其母杨某妹(女,54岁,均是高埔镇人)等家人因祭祖焚烧蜡烛、“纸钱”等物品失火导致。
目前,郑某康、杨某妹二人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另据普宁市应急管理局通报,4月1日14时50分许,市森防办接到高埔镇梅星村发生山火的报告后。
投入扑火力量150人,全力展开扑救。近期,普宁市公安森林分局已先后查处了7宗野外非法用火行为,并依法严惩及在媒体上曝光。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普宁市政府于3月16日颁布的《禁火令》,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上坟烧香、焚烧草木灰、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一旦发现野外非法用火,必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因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以失火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真正做到“失火必究,纵火必判”。违反《禁火令》,涉嫌纵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