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来自以往的事件,只为警醒民众,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自身以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跳楼砸中人导致无辜者死亡的悲剧事件发生过不止一次了。我记得曾经有一年平安夜,重庆闹市区就有一名男子站在高空上纵身跳下结果砸中了两个无辜少女。
说的不好听点:“不想活了也要拉上垫背的。”
无辜被砸中的人太倒霉,他们明明活得好好的,却被“天降意外”毁了自己的一生。
近日,四川南充一家医院的一名患者当天检查出得了癌症,他接受不了残酷的事实,感到非常绝望,便选择从医院4楼跳下,却没想到砸中了1楼挂号厅的孕妇。
被砸中的孕妇和跳楼者躺在地上毫无动静,其中一人头部还在流血。传来的巨大响声,惊动了医院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看病的患者,楼上的患者趴在栏杆上往下看,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孕妇大着肚子,三条人命,危在旦夕,不乐观,目前事情还在进一步调查。
人间悲剧,莫过如此,被砸中的孕妇太无辜了,本来一个家庭迎接新生命的诞生就很不容易,全家人都沉浸在幸福中,却不曾想被一个不速之客毁了人生。
有人说跳楼者实在太自私了,根本不顾及自己家人的感受,更没有考虑过在人流量极高的医院中,跳下去会给别人带来怎样的灾难?
其实,按照现在的医学手段,早期发现的癌症有很高的几率可以消灭掉,他不应该这么冲动,努力争取一下,说不定会有活下去的可能,但是从楼上跳下就意味着彻底放弃了生命。
法律不是唯一的,会根据事件情况的不同做出不同的判断标准。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已经身亡,另一种是当事人跳楼后未死。
假如他明知道楼下是“闹市”、人流量多仍然跳楼,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砸中他人,可能会构成过失杀人罪。
如果当事人的本意是故意坠楼砸中他人,然后自己也不想活了,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
这两点都建立在当事人坠楼未死的情况下。
因为当事人身亡,是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像上文这件事情,假如跳楼的当事人不幸身亡,那么无辜被砸中的孕妇家属必然会和当事人家属纠缠不休。
我想跳楼者也没想过自己的决定还会影响到别人,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就像是连环反应,当你以为可以彻底逃离的时候,却不知道会有别人在替你承担一切,任何时候请记住死亡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人世间有牵挂还有留恋,扯不断,想想你的父母亲人,他们还在等着你,假如你没了,他们的人生还会完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