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新闻网讯(记者 林子檬) 8月13日,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为一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群众送来一辆特殊的“交通工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一起来看报道。
今年6月中旬,县公安交警中队在执勤时,遇到一位双腿截肢的残疾人陈某,违法驾驶三轮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陈某的三轮车进行了暂扣。考虑到陈某出行不便的实际情况,民警在仪陇县残联为陈某申请了一辆电动三轮车。
8月13日,交警中队的民警按照相关手续,在县残联申领了一辆电动轮椅并送往陈某家,现场将轮椅组装好并向陈某讲解轮椅的使用方法。在民警的搀扶下,陈某坐上了自己新的合法出行工具,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内心也是满满的感动。
执法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执法过程坚持法与情同行,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全力保障百姓的平安出行,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