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传四川发生凶案致2人死亡:死者含2岁男童,砍人者疑似患病
3月21日,网友刘宇发文称,3月15日上午,其2岁的儿子和岳母、岳父在四川宜宾市兴文县麒麟苗族乡象鼻村家中,被同村一男子砍伤,儿子和岳母伤势较重离世,岳父仍在医院治疗。
刘宇自述,案发当天早上,有同村人证实砍人男子曾在家中磨刀,“我岳父和两个村民在村中小路上经过时,他曾尾随,后返回自己家中,之后带刀向我家中走去,当时我岳母和儿子正在客厅,砍人者砍伤了他们,岳母为保护孩子伤势严重,小孩头部也中刀。”
根据刘宇提供的村内监控视频显示,砍人男子有携刀追逐刘宇岳父的行为,“同村人控制住了砍人者,报警后警方和救护车到达现场,砍人者被警方抓获,但孩子被宣布当场死亡,岳母送医院抢救无效后离世,岳父头部也被砍伤正在住院。”
根据刘宇的自述,砍人男子疑似有精神问题,“他26岁左右,平时手脚不太灵活,说话不太清晰,目前还在等待警方对他的精神鉴定结果。”
22日下午,顶端新闻记者联系到象鼻村一魏姓村民,他向记者证实,15号村中确实发生了砍人事件,“小孩当场去世了,砍人者平时精神状况就不太正常,但没听说和村里人有过冲突。”
据此前媒体报道,刘宇称他与爱人平时在外打工,孩子由岳父岳母照看,岳母家未安装监控,砍人者及村中覆盖有监控,具体犯案的过程警方正在调查取证,“我岳母家和砍人者平时并无纠纷,平时也很少碰面。”
顶端新闻记者从兴文县人民医院获悉,事发当日上午医院接到宜宾120指挥中心调度后,迅疾派出3辆救护车和多名医生赶赴现场,遗憾的是两名受害人因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强头、面部有刀伤,CT显示顶骨骨折。但李某强意识清醒、生命体征平稳,活动情况正常,目前伤情有所好转。
22日中午,顶端新闻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象鼻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但对方了解记者来意后挂断电话。顶端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案属于兴文县公安局侦办,随后记者联系兴文县公安局咨询案件最新进展,工作人员说:“当时已经控制嫌疑人,但我们有相关规定,不能透露案件细节,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宣传科。”
随后,兴文县委宣传部新闻舆论股工作人员告诉顶端新闻记者:“目前案件仍在公安机关调查阶段,具体情况还不清楚。未来是否会出警情通报,要看整个案件的调查进展。”
至于刘宇所说的嫌疑人有精神问题,该工作人员回应:“精神鉴定也属于警方调查的一部分,都正在进行,未来有发布关于该案的相关警情通报的话,以通报为准。”
3月21日,有媒体从四川宜宾市兴文县相关部门获悉,该县麒麟乡象鼻村3月15日上午发生一起命案,26岁的村民刘某某突然持刀行凶,将邻居李某强一家3人砍伤,其中李某强妻子印某和两岁的外孙刘某言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李某强目前生命体征平稳。嫌疑人刘某某被当场控制,案件正在加紧侦办中。
目前,刘某某父亲已筹集到10万元现金,拟用作对受害人家庭的赔偿;同时,兴文县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启动司法救助基金,对受害人家庭进行救助。
背后:
双方系远亲关系
嫌疑人患罕见病,性格内向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26岁的嫌疑人刘某某和受害人一家系远亲关系,刘某某称呼李某强为表叔。9年多前,刘某某跟随父母从麒麟乡银鹤村搬到象鼻村前,就已经患上一种名为“肝豆状核变性”的罕见病,无其他严重疾病。刘家买了李某强大哥家的房子,双方因此做了邻居。
↑受害人家(左)、嫌疑人家(右)
公开资料显示,肝豆状核变性是由于某些基因突变导致的铜代谢紊乱(铜无法正常从体内排出去),使铜大量沉积在肝脏、大脑及其他器官而致病,不能被彻底治愈。刘某某父亲刘庭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曾经把刘某某带到宜宾、泸州、成都等地求医,但病情不见好转。因为患病,刘某某性格变得内向自卑,不喜欢与人说话。疾病对刘某某的影响也有所体现:流口水、手脚甚至全身发抖、说话不连贯……
↑刘某某2016年就诊病历
↑刘某某2018年病情证明
刘某某家姐弟4个,两个姐姐已经嫁到外省,一个弟弟在成都读书。57岁的刘父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是石匠,靠帮人修墓为业,当前日薪210元,但是下雨就干不了活。案发时,刘某某父母都不在家,“我出门时他还在睡觉。”据了解,3月14日下午,刘某某母亲和另一家邻居印某甲因土地原因发生纠纷,吵了几句嘴。第二天清晨,刘某某母亲在院子里骂印某甲和李某强两家合起伙来欺负他们。但刘某某没说话,之后就发生了凶案。
据邻居们回忆,刘某某少言寡语,平时没与村里的人发生过冲突,与被害人家也没有大吵大闹过,且两家确实是远房表亲关系。刘庭说,刘某某不喜欢说话,也不会逗邻居家的娃儿耍,每天晚上八九点就上床玩手机,第二天上午八九点才会起床。
邻居们表示,在当地农村,邻里之间有点口角是很普遍的现象,但没听说两家有大矛盾。嫌疑人刘某某父亲刘庭称,刘某某因受害人李某强以前经常说刘某某是“哈宝儿(方言,即傻子)”“爪手儿”……“当众也这么喊,言语有点歧视,刘某某对此很生气,多次私下表达过不满,但没想到他恨得这么深,竟然杀人。”
进展:
案件正在办理中
嫌疑人家属积极筹资赔偿
据悉,当地派出所接警后,大约6分钟就赶到了案发现场,当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控制,县公安局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全力侦办案件。兴文县党委、政府对该突发案件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协调安排医院对伤者展开救治,兴文县人民医院安排科室负责人专门负责李某强的治疗。目前伤者的治疗和相关善后事宜落实了专人负责。
据了解,案发后兴文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和刘某某家属沟通协调,希望他们竭尽所能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减轻受害人和家属的痛苦。目前,刘某某父亲已筹集10万元现金交到有关部门,拟用作对受害人家庭的赔偿;同时,当地已按照程序启动司法救助,拟在政策法律范围内对受害人家庭尽力给予救助。
受害人刘某言父亲刘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案发后他们作过相关咨询并希望得到相应赔偿,但他们也知道嫌疑人家里没有这样的赔偿能力。
3月21日,兴文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案件的发生感到非常痛心,对受害人家庭非常同情,当地政府将在法律和政策许可范围内,对受害人家庭给予救助和帮扶。
○律师说法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刘某某持刀行凶,致使两被害人死亡,一被害人受伤,刘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涉嫌故意杀人罪,将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刘某某家属已筹集10万元拟对被害人家庭予以赔偿,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行为,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同时,因本案刘某某患有疾病,生活自理尚且存在一定困难,显著缺乏赔偿能力。被害人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可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可领取一定的救助资金。现当地司法部门主动对被害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直接体现,也展现了司法温情,彰显了司法关怀。
此外,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如果嫌疑人在犯罪也就是伤人时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属于完全责任能力人,那么应当对其犯罪行为依法负全部刑事责任。而罕见病“肝豆状核变性”并非能够减免刑事责任的精神类疾病,因此,该嫌疑人应当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还需要根据对其精神状况的鉴定意见来确定。
如果嫌疑人属于完全责任能力人,则应当用其合法财产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赔偿;如果嫌疑人经鉴定并非完全责任能力人,则应当以其个人合法财产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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