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发展和安全。设立金融法院是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已设立3家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专业化金融审判是如何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护航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近日,记者走进北京金融法院进行了采访。
专业裁判,规范金融秩序
2022年12月30日,“蓝石资产”债券虚假陈述案一审落槌。这起案件是北京金融法院挂牌成立后受理的“1号案”,也是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纠纷源于2016年,某集团公司发行了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陆续由蓝石资产担任管理人的基金买入并持有。然而,融资券到期后,该集团公司却无法还本付息,还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
眼看回本无望,投资额巨大,怎么挽损?蓝石资产认为,融资券发行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陈述,才导致其购买了“垃圾债”。
“用于担保的5亿元应收账款,根本不存在!”蓝石资产主张,债券主承销商某银行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公司等服务机构,未尽到勤勉尽责审查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金融市场具有高度敏感性,‘1号案’虽然难度大、专业化程度高,但涉及对债券发行存在虚假陈述的认定,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发行人、投资人及各服务机构的义务与责任边界的认定,社会广泛关注。”该案审判长丁宇翔说,法院根据各方过错程度确定了责任承担。
“虚假陈述行为扰乱了证券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市场、投资者甚至上市公司的自身利益都会受到损害。”丁宇翔表示,“1号案”长达100多页的判决书,推动明确中介服务机构勤勉尽责义务的标准,可以倒逼中介机构把好关,尽到“看门人”义务,有效规范债券发行和交易行为,维护债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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