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新闻网讯(记者 唐枭)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仪陇县司法局日兴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近年来,日兴司法所以阵地规范、业务规范、队伍规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紧紧围绕辖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一方发展、保一方稳定,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统计,近三年日兴司法所共参与镇党委政府各类重大行政决策18件,出具法律意见建议12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2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接受社区矫正人员265人、解除矫正250人;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50 余件,调处率100%,无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群体上访事件。